因應民國112年國民法官法實行,法務部與金門地檢署共同舉辦國民法官法專題講座 邀集轄區司法警察機關參與,為國民法官法正式實行做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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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0-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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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於國民法官法將於民國112年1月1日實行,為使本署各級人員及轄區司法警察機關能清楚瞭解國民法官法制度運作及如何強化蒐證以因應,本署於110年12月10日上午9時30分,在5樓會議室舉辦「國民法官法專題講座」,本次專題講座由本署檢察長戴文亮主持,特別邀請對於國民法官法制度有深入研究,並於110年度擔任金門地方法院模擬法庭審判長之莊院長深淵擔任專題講座,本次專題講座除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及金門地檢署相關同仁與會外,更邀集轄內調查、警察、海巡、憲兵、政風及移民署等司法警察機關參與。
戴檢察長致詞表示,國民法官法經公布後,本署已與金門地方法院辦理實務模擬法庭演練,國民法官法訴訟制度與現行刑事訴訟法有很大的差異,國民法官法採行卷證不併送,並搭配證據開示與書狀先行、當事人自主出證等配套措施,有別以往卷證併送制度,將來公訴法庭活動對於證據採認之攻防將更加激烈,為此有必要使偵查團隊成員能清楚認知訴訟制度變革對於證據蒐集完整性及合法性之要求將更加嚴格,法務部對此議題非常重視,與本署共同舉辦國民法官法專題講座,邀請學有專精之講座傳承經驗,使偵查團隊成員皆能清楚瞭解國民法官法的相關制度及運作模式,提升自身精緻偵查能力,以迎接國民參審時代,使國民參審案件能速審定罪。
莊院長以其實際參與國民法官模擬演練過程,分享國民法官法制度運作中,一般國民將經由抽選後成為國民法官,得與職業法官全程參與刑事審判程序,親自見聞檢察官舉證、被告及辯護人辯解、證人證述、各項書證與物證之調查,進而與職業法官共同進行事實認定、法律適用與科刑,對負擔舉證責任的檢察官而言,將面臨許多挑戰,另擔負第一線證據蒐集之司法警察,在偵查前階段證據蒐集齊備更顯重要,應有正確蒐集、取得及保存證據之觀念,提升偵查細緻度,藉由此次專題講座加強偵查團隊關於偵查程序合法性及蒐證完整性之認知,重新調整偵查團隊因應制度變革應有偵查戰略新思維,與會人員均獲益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