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簡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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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 | 簡介 |
檢察官室 | 依據法院組織法第六條規定,檢察官之職權為實施偵查、提起公訴、實行公訴、擔當自訴、協助自訴、指揮刑事裁判之執行及其他法令所定職務之執行。 |
書記處 | 1.承檢察長之命處理行政事務,並指揮監督所屬書記官以下職員。 2.配置檢察長辦理刑事偵查及執行紀錄。 3.辦理訴訟輔導、分案(文)、監印等業務。 4.負責署內各科室間聯繫事宜。 5.負責新聞處理及與記者聯繫事宜。 6.其他臨時交辦事宜。 |
檢察事務官室 | 1.持法官核發之搜索票,檢察官核發之拘票或通訊監察書,實施搜索,扣押或執行拘提,通訊監察。 2.實施刑事訴訟法第213條之勘驗。 3.詢問告訴人,告發人,被告,證人或鑑定人。 4.持檢察官公函調閱,調借相關文件或物證。 5.襄助分析,整理偵查卷證資料。 6.襄助公訴案件卷證資料之匯整,分析,整理,或隨同蒞庭。 7.襄助辦理其他檢察官法定職權事項,如受理申告案件,補審求償,當選無效訴訟及一般偵查案件之交辦等。 |
紀錄科 | 1.刑事紀錄。 2.兼辦偵查分案。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執行科 | 1.執行科案件之編號及分配 2.刑事執行案卷及文件之點收,登記,保管 3.筆錄,傳票,拘票,提票,押票,釋票,執行指揮書及其文書之製作。 4.刑事執行案件文稿之撰擬。 5.刑事執行案件之整理,編訂,發送,歸檔。 6.刑事執行實務改進之研擬。 7.刑事執行案件各項表報製作或統計等資料之提供。 8.保證金及贓證物品之處理。 9.保護管束事務之處理。 10.其他應由執行書記官辦理或長官交辦事項。 |
文書科 | 1.主辦文書 2.協助研考、刑事案件稽催管考、一般公文追蹤催辦及各項報表之填報管考。 3.辦理刑事執行、緩起訴、觀護案件分案業務。 4.辦理國家賠償事件。 5.相關會議之召開連繫協調紀錄。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總務科 | 1.主辦總務。 2.庶務。 3.管理技工、工友。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訊室 | 1.負責署內之所有資訊業務及推行各項業務電腦化。 2.本署內部各業務電腦應用系統之正常運作維護、相關問題諮詢對應、推廣及維護。 3.路系統之規劃建置與維護。 4.電腦相關硬體資源之規劃與維護。 5.本署全球資訊網頁及署內網頁之維護。 6.本署資訊安全稽核作業。 7.資訊系統設備租購之技術及研議。 8.資訊系統作業安全維護。 9.資訊教育訓練及進修計畫之研擬與執行。 10.資訊系統設備之管理、操作及維護。 11.資訊作業人員密碼之增加或變更管制。 12.資訊資料更正、資料代碼之增刪管制。 13.資訊作業標準規範建立事項。 14.資訊作業計畫執行及考核。 15.本署與其他機關資訊移轉與轉換之協調事項。 16.其他上級交辦之資訊相關業務。 |
觀護人室 | 1.輔導受保護管束人:依科學化、個別化處遇原則,輔助其自立自決,以適應社會。 2.監督受保護管束人:依據刑法、刑事訴訟法、保安處分執行法及辦理保護管束注意事項等規定以預防個案再犯,維護社會安寧。 3.轉介工作:依受保護管束人之特別需求,轉介至適當之機關、團體、個人,以達到在就學、就業、就養、就醫最妥適之照顧。 4.緩起訴之義務服務之執行機關(構),遴選及義務服務處遇之執行。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主計室 | 1.有關本署年度歲入、歲出概算、預算及決算之籌劃、審核及編製。 2.本署分配預算之編製及流用、保留預算等。 3.預算之控管與執行及會計報告編製、經費結報等事宜。 4.依政府採購法及相關規定辦理採購監辦事項。 5.有關罰金罰鍰及沒入金審核彙解國庫。 6.審查發還刑事保證金。 7.其他與會計有關事項。 8.各項統計資料整理、分析與統計報表之編製。 |
人事室 | 1.職員任免、遷調之核簽擬辦事項。 2.銓敘案件之查催核轉事項。 3.級俸之簽擬、待遇標準之審訂事項。 4.差假、勤惰之考查及獎德之核議事項。 5.考績、考成之籌辦及核轉事項。 6.退件、撫卹案件之審議及核轉事項。 7.互助及福利事項。 8.各項人事資料報表之登記填報事項。 9.人事證明書類之核發事項。 10.人事調查及統計事項。 11.公務人員保險事項。 12.其他有關人事業務事項。 13.檢察長交辦事項。 |
法警室 | 1.法警勤務之調派。 2.督導所屬法警辦理值庭、執行、警衛、解送人犯及有關司法警察事務。 3.法警室兼辦檔案管理、財產管理、物品管理、圖書管理及收文業務。 4.辦理訴訟輔導、代繕書狀。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