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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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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標售本署奉准報廢之五人座小客車2輛,有意承購者,請屆時到場競標。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11-05
  • 資料點閱次數:528

主旨:公告標售本署奉准報廢之五人座小客車2輛,有意承購者,請屆時到場競標。

依據:依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六十六點第一項第一款辦理。

拍賣日期:民國110年11月16日(星期二)上午10時。

拍賣地點: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178號)5樓會議室公開舉行現場喊價標售。

拍賣物品:五人座小客車2輛(詳如本署網站公告投標須知)。

拍賣方式:
以出價最高且在核定底價以上,經拍賣人喊價3次無人再加價,並當場繳清價金者為承買人時拍定(承買人須提出國民身分證或其他可識別個人資料及聯絡方式之證明文件)。

承買人應於當日(下午五時前)繳清全部價款後,由本署按拍賣物現狀當場點交予承買人。

注意事項:
拍賣物辦理領牌或過戶等程序須符合相關規定,本署不提供或協助辦理拍賣物品之移轉、過戶或檢驗、領牌等相關事宜,承買人需自行處理。

現況點交,本署就拍出之物品不負任何瑕疵擔保責任及保固責任,拍定後承買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退還買受物品或請求退款。

車輛照片僅供參考,拍賣物品以現場實物為準,投標人得於開標前洽本署總務科安排參觀(電話082-325090分機211陳先生),惟本車輛車牌已繳銷,且為維護車輛安全,無法提供道路駕駛測試,得標人可再申請領牌。

本案車輛案號110053原係警備車,屬特殊用途車輛免徵貨物稅,得標人於得標後,須補繳貨物稅約新臺幣33,959元。(貨物稅實際應繳納金額以國稅局計算為主)

如有未盡事宜,本署得於拍賣時當場以書面或口頭補充,效力與本公告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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