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拍賣本署109年第4季沒收扣押物,有意承購者,請屆時到場購買。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2-20
- 資料點閱次數:2460
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公告
發文字號:金檢亮總字第11000010360號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0月5日
主旨:公告拍賣本署109年第4季沒收扣押物,有意承購者,請屆時到場購買。
依據:奉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110年6月10日金分檢培紀忠110他審55字第1100000086號函核准辦理。
公告事項:
拍賣日期:民國110年10月19日下午2時30分(開放拍賣物標的檢視時間:民國110年10月19日上午10至12時)
拍賣地點:本署五樓會議室(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178號)。
拍賣物品:詳如附件(109年第4季沒收扣押物第2次公告拍賣物品清冊)。
拍賣方式:以出價最高,且在核定底價以上,並當場繳清價金者為承買人,本署就拍出之物品不負瑕疪擔保責任。
附件下載
- 109年第4季沒收扣押物第2次公告拍賣物品清單.pdf172 KB 110-10-06 下載次數:4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