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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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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好防疫保衛戰─本署防疫再升級具體措施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5-18
  • 資料點閱次數:503

  金馬轄區每日進出雙北之民眾甚多,為配合雙北三級防疫警示,依法務部、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指示,即刻啟動「查緝民生犯罪聯繫平臺」,主動與調查、警政、衛政、消費者保護等機關連繫,積極查緝囤積防疫物資、哄抬價格、散播疫情假訊息及違反防疫規定等刑事案件,從速從嚴偵辦。今再依法務部具體政策指示升級防疫注意辦理事項:

  • 配合升級防疫警示,對於案件開庭與執行,由檢察官依具體個案斟酌,非有必要者,可暫緩傳喚案件當事人(包括律師)等之開庭及到案執行。(必要傳喚開庭時,落實全程配戴口罩、維持社交距離等防疫措施)。
  • 拘捕或通緝到案之人犯或被告解送,訊問方式依實際狀況採取遠距視訊、就地訊問或至地檢署隔離訊問方式辦理。
  • 備齊相驗所需物資及防護設備,相驗案件悉依「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法醫相驗通報及處理流程」辦理。
  • 加強「查緝民生犯罪聯繫平臺」通報,與調查、警政、衛政、消費者保護等機關協力,查緝囤積防疫物資、哄抬價格、散播疫情假訊息及違反防疫規定等不法刑事案件,速查嚴辦,並予適時宣導。
  • 配合暫緩實施 110 年「安居緝毒專案」同步查緝。
  • 為全力投入查緝相關防疫之民生犯罪及機關防疫作為,將配合上級機關指示,放寬管考年度檢察業務檢查或暫緩實施。
  • 擴大彈性上下班時間,為防堵疫情擴大,保障員工健康安全,配合放寬彈性上下班時間,從 1 小時擴大為 2 小時,以分散人潮,避開尖峰時刻搭乘大眾交通工具群聚風險。
  • 同仁如有返臺需求,應依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及法務部之各項防疫措施及請假規定辦理,並留意金門縣政府所發布之各項防疫措施及因應作為。

  面對雙北地區提升防疫警戒,同仁均應堅守崗位,且為確保民眾健康,持續嚴格遵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訂防疫規範,採取上述各項防範再升級之具體措施,並配合當地政府機關防疫措施,打好一場防疫與抗疫保衛戰,以確保民眾權益,提供民眾安全與安心的法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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