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新冠肺炎疫情嚴峻,為防疫計,本署因應措施如下,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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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澈「防疫優先」原則,在遵照法務部、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之指示下,本署決定自即日起,至110年5月28日止,採取下列作為:
- 除具時效性(例如逮捕、拘提、通緝移送至本署之案件)、 緊急性(突發事件)、或必要性(檢察官另有決定者)之案件外,其餘一般案件暫緩開庭或執行,若有疑問,請洽承辦股書記官或本署為民服務中心。
- 如因訴訟案件有必要進入本署時,請遵守實聯制規定,並應接受體溫量測、手部消毒、全程配戴口罩。
- 如需親友陪同到署,請以1人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