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公開標售報廢物品一批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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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依據:依「各機關奉准報廢財產之變賣及估價作業程序」第三點規定。
日期及地點及變賣方式:110年1月22日上午10:00於本署1樓偵查庭外側採現場喊價方式標售示。
價款繳納方式及期限:當期繳清價金。
變賣標的之種類、數量、廠牌:本次標售報廢物品共計35件(如附表之標售報廢物品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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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報廢物品一覽表(檢附物品管理人之清冊)-1100112 (002).pdf302 KB 110-01-13 下載次數: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