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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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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開棺驗屍 揭26年前無名女屍身分 撫慰家屬心情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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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地區民眾張景偉於今(108)年515日向金門地檢署具狀尋親,表示:其父母於821217日在大嶝陽塘附近海域,一同乘船收割牡蠣,聽長輩說可能因風浪太大造成漁船翻覆而落海,雖父親遺體不久後即尋獲,但母親鄭秀梨則遍尋不著,因當時環境及其年紀尚小,無能力進行尋找確認,心中一直懸念著,才會在事隔多年後請求本署幫忙。

    本署接獲聲請後即分案由張漢森檢察官偵辦,並立刻比對歸檔之無名屍資料,指揮轄區司法警察協助確認,發現於821219日相驗,現葬於金門縣烈嶼鄉公墓之無名女屍,與聲請人到庭陳述之外觀特徵較為相符,茲為確認,張檢察官旋函請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安排法醫師擇日會同開棺驗屍,並由尚完整之牙齒、骨骼組織中取樣,與同日在場之聲請人所提供DNA檢體併送鑑定比對,惟或因時日太久,檢體已嚴重腐敗、裂解,人類DNA量極低,未檢出Globalfiler STR DNA型別,致無法比對確認,然張檢察官與法醫師鍥而不捨,再經解剖程序比對相關細節後,確認該無名女屍為聲請人失蹤多年之母親,並因意外溺水致呼吸衰竭死亡,本署即依上開解剖鑑定意見,開立相驗屍體證明書,並通知聲請人領回遺體,讓死者能落葉歸根,而聲請人心中也不再有遺憾。

    司法為民,本案雖非重大刑案,惟本署對於民眾之任何法律上需要,均稟持同理心與人道關懷,慎重處理,窮盡一切偵查之可能,實現檢察官身為公益代表人之實質公義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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