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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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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候選人涉嫌現金賄選案 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4-02
  • 資料點閱次數:564

金門縣107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本署指揮法務部調查局福建省調查處偵辦第一選區翁姓縣議員候選人涉嫌與參選金寧鄉鄉民代表之楊姓候選人(已另案提起公訴),共同結盟以縣議員一票新臺幣(下同)5,000元,鄉民代表一票3,000元之代價,推由楊姓鄉民代表候選人向選區內有投票權之選民行賄買票乙案,翁嫌因於偵查中逃匿,前經本署依法發布通緝中,於昨(19)日翁嫌突自行至本署投案,經檢察官訊問後,以被告雖否認犯罪,惟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為由,向法院聲請羈押、禁止接見通訊獲准。

檢察長洪家原重申,辦案絕對會徹查到底,沒有期限也沒有上限,檢警調已經以具體行動展現查察賄選之態度及決心,請民眾一定要有信心。同時也再次呼籲有心人士不要心存僥倖,司法機關對於任何企圖以金錢、暴力或其他方式妨害選舉秩序之行為,都會詳加查辦,全力杜絕不法,維護選舉之公平性與純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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