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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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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新聞稿103年11月28日發佈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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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上週本署查獲金門地區在學大學生擔任樁腳,為第一選區某縣議員候選人賄選買票後,在選戰倒數時刻,本署檢察官於本月26、27日再度指揮法務部調查局福建省調查處(下稱福建省調查處)查獲某大學沈姓助理教授擔任第一選區某縣議員候選人樁腳,利用身為教授之影響力,以該校畢業校友為賄選目標,用每票新台幣5,000至8,500元(含往返機票費用)之代價賄選買票,甚至以學校研究室做掩護交付賄款,顯見賄選風氣已侵入校園。  本案係福建省調查處接獲情資,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並於前日、昨日陸續前往該候選人住處、辦公室與競選總部、沈姓教授住處與研究室等6處執行搜索,查扣可疑現金、名冊、存摺、手機內的通訊記錄與存摺等相關證物,並約談該候選人、沈姓教授、陳姓中間人及選民等合計12人到案後,經檢察官漏夜偵訊,因部分選民供述明確,認為該候選人、沈姓教授、陳姓中間人均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投票行賄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勾串之虞,有羈押之必要,先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其中沈姓教授、陳姓中間人均獲准羈押,另該候選人則經法院諭知交保150萬元。本署將持續指揮福建省調查處擴大清查受賄畢業生範圍,陸續傳喚釐清全情。  本署再次聲明,查察賄選沒有時限、底線、界線,絕不因投票過後就停止偵辦腳步,只要事證明確,一律查辦到底,選民應珍惜手中選票,選賢與能,切勿受候選人、樁腳金錢引誘,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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