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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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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新聞稿103年11月21日發佈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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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主任檢察官昨(20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福建省調查處(下稱 福建省調查處)查獲第一選區某縣議員候選人之陳姓、張姓等樁腳, 以每票新台幣5,000元之代價向選民賄選買票。值得一提的是,本 案是首次發現有金門地區之大學生擔任小樁腳,協助收集選民名冊 並轉交賄款,且依據目前已掌握的受賄選民名單,大多是首投族, 其中亦不乏在學大學生,顯見賄選黑手已經伸入校園,鎖定思想單 純且初次有投票權之首投族學生為買票對象。  本案係福建省調查處接獲情資,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昨日前往金門縣金城鎮陳姓、張姓、許姓等大小樁腳住處3處執行搜索,查扣賄選名冊、帳冊、存摺等相關證物,並約談樁腳及選民等合計12人到案後,已有部分樁腳、選民坦承行、受賄事實。其中陳姓大樁腳、張姓小樁腳經檢察官漏夜偵訊後,認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投票行賄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串證之虞,有羈押之必要,今天凌晨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本署再次呼籲就學之青年學生,應珍惜手中選票,選賢與能,切勿受候選人、樁腳金錢引誘,在首次投票即以身試法,另若一時貪念已經收賄者,亦應發揮勇氣主動自首並繳回賄款,換取自新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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