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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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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新聞稿103年11月18日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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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主任檢察官昨(17日)指揮金門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下稱金門縣刑大)、金門縣警察局金城分局(下稱金城分局)偵查隊、金湖分局(下稱金湖分局)偵查隊等單位,查獲第二選區陳姓議員候選人為求順利當選,以每票新台幣(下同)5000元之代價,透過許姓、楊姓樁腳等人向選民大舉買票,買票範圍遍及金沙鎮、金湖鎮多里。  本署於今年5 月初即接獲民眾檢舉,稱陳姓候選人有意參選,並擬以賄選方式尋求當選,且已備妥鉅額資金供買票之用,立即指揮金門縣刑大著手蒐證偵辦。經長達半年之縝密偵蒐,於昨日清晨6時許起,動員金門縣刑大、金城分局、金湖分局大批幹員,另洽請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店分局支援,跨海同步在臺北市、金門縣執行大規模搜索,共計搜索陳姓候選人住、居所與辦公室、椿腳住處、競選服務處等共計10地點,查扣現金55萬元、賄選名冊、帳冊、存摺等相關證物。另傳喚、拘提到案之候選人、樁腳、選民等合計12人,其中部分樁腳、選民已坦承確有行、受賄事實,預計將依據扣案之賄選名冊,陸續傳喚其他受賄選民到案說明擴大偵辦。  經檢察官漏夜偵訊上述到案人等後,認陳姓候選人與許姓大樁腳雖否認犯行,但依卷內事證,認為該2人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投票行賄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串證、滅證之虞,有羈押之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繼第一選區之林姓候選人後,陳姓候選人為本次選舉第二位遭羈押禁見之議員候選人,亦為第二選區首名遭羈押之議員候選人。  本署目前立案偵辦之選舉不法案件已達百件,將持續指揮警、調進行查察賄選工作,且不排除將戰線拉至選後,再次呼籲所有候選人、樁腳或選民,切勿因選舉期間逼近而存有僥倖心理,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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