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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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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新聞稿(103年10月30日)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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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檢察官昨(29日)指揮金門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下稱金門縣刑大)、法務部調查局福建省調查處(下稱福建省調查處)、金門縣警察局金城分局(下稱金城分局)與金門縣警察局金湖分局(下稱金湖分局)等單位,查獲第一選區林姓議員候選人及金城鎮許姓鎮民代表候選人為求順利當選,分別以每票新台幣5000元、3000元之代價透過董姓樁腳向選民大舉買票。

 

本署於9月初接獲民眾檢舉,立即指揮金門縣刑大著手蒐證偵辦,並於昨日清晨時起,動員金門縣刑大、福建省調查處、金城分局、金湖分局大批幹員,由主任檢察官帶隊展開大規模搜索,共計搜索林姓議員及許姓鎮民代表候選人住處共計11處,共計查扣數十萬元現金、帳冊、存摺等相關證物,另陸續傳喚林姓、許姓候選人、樁腳及選民共計12人,其中部分樁腳、選民已坦承確有收受賄款,預計將陸續傳喚其他收賄選民到案說明。

 

林姓、許姓候選人與董姓樁腳經檢察官訊問後,認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投票行賄罪,犯罪嫌疑重大,而向法院聲請羈押,今晨分別經法院認定犯罪事證明確,但無羈押之必要,而裁定各以新臺幣50、30、3萬元交保,對於此裁定,本署認為嚴重影響本案後續偵辦,將研擬提出抗告。

 

選舉時間逼近,檢、警、調已妥善規劃加強查賄密度,且對於疑涉賄選案之數位候選人,將持續執行搜索、拘提行動,務期洗刷金門賄選島之臭名,以淨化金門地區選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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