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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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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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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08-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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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檢察官昨(23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福建省調查處(下稱福建省調查處),查獲本年度五合一選舉金門地區首宗現金賄選案件。  本案係福建省調查處接獲情資報請本署檢察官指揮偵辦,經前往金門縣金湖鎮民眾陳○○住處執行搜索,並約談犯罪嫌疑人及選民後,發現陳○○涉嫌為金門縣第二選區某議員候選人,以補助往返台金機票費用等名義,在金湖地區向選民期約現金買票。  陳○○經檢察官訊問後,認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投票行賄罪犯罪嫌疑重大,而向法院聲請羈押,今晨經法院認定犯罪事證明確,但無羈押之必要,而裁定以新臺幣1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  本署再次呼籲,不論假藉任何名義行賄選之實,均為犯罪行為,請所有候選人切勿以身試法,更請民眾勇於挺身檢舉賄選,本署將持續指揮福建省調查處、金門縣警察局對各候選人的任何賄選花樣,積極展開調查,共同維護選舉之公平性與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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