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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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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門地方法院察署103年7月23日新聞稿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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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檢察官昨(22)日上午,指揮法務部調查局福建省調查處會同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針對金門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所屬金門酒廠(廈門)貿易有限公司(下稱金廈公司),遴選大陸地區經銷商涉嫌不法案,在金門縣、臺北市、新北市等處,執行搜索、拘提及傳喚。            

金廈公司於99年遴選采0公司為在大陸地區的經銷商,隔年對該公司提出之促銷方案,免於該公司被沒收履約保證金及中止經銷合約,涉嫌違反政府採購法等規定而圖使廠商獲得不法利益,經本署檢察官指揮福建省調查處進行蒐證後,認為時機成熟,於昨(22)日對采0公司等涉案人士展開搜索行動,進行深入調查。共計動員調查官約60人,搜索包括金門縣、臺北市、新北市等10處所,並拘提與傳喚相關人員到案說明。

本署檢察官共傳喚相關人員12人,經檢察官於今(23)日訊問後,除徐0哲以新台幣100萬元、黃0文及張0賓各以50萬元具保外,其餘9人均訊問後諭知請回。

本案本署檢察官將繼續指揮福建省調查處就蒐證所得及各該相關人員供述情節,持續查證,以釐清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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