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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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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賄選政風處深入社區宣導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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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政府政風處啟動社區反賄選宣導,呼籲全民共同拒絕賄選。縣府政風處日昨在金湖鎮塔后社區,利用晚間社區辦理活動所帶來之人潮,由縣府廉政志工協助,當場向參與活動之社區民眾分發「直言不賄、攜手抓賄」摺頁,並由該處科長主講「選舉不買票、不賣票」之正確觀念,希望民眾主動參與杜絕賄選,達到乾淨選舉進而實現清廉政府目標。 縣府政風處長陳英斌表示,年底十一月二十九日,金門將舉行縣長、縣議員、鄉鎮長、鄉鎮民代表及村里長的五合一選舉,有鑒於金門歷次選舉賄選傳聞仍無法根絕,政風處本年度社區宣導,以反賄選為計畫主軸,結合各社區辦理之演講、健康營造等活動人潮聚集機會,透過志工隊橫向協助聯繫,派員主動以分發文宣及口頭宣講方式,搭配有獎徵答吸引民眾參與,歷次辦理成效良好,廣受民眾熱烈回響。 縣府政風處表示,法務部訂有「鼓勵檢舉賄選要點」,檢舉縣長候選人賄選,最高檢舉獎金500萬元,檢舉縣議員候選人賄選最高檢舉獎金200萬元。另外依據100年修正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賄選買票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收受賄款之賣票之行為,可處三年有期徒刑。另依據「獎勵保護檢舉貪污瀆職辦法」規定:「檢舉人於貪汙瀆職之罪未發覺前,向有偵查權機關或政風機構檢舉,經法院判決有罪者,給與獎金。」且「因檢舉同一貪污瀆職案件而查獲犯罪人數逾五人時,增給二分之一獎金。最高以新台幣一千萬元為限。」;而政府對於抓賄選、反貪腐之決心及能量不斷提高,處罰刑度也不斷提高,請鄉親務必睜大眼睛看清楚,堅持不賣票、不賄賂之公民責任,才能徹底防止貪腐勢力進入政府體系,確保國家財政資源能取之於民、用之於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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