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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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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未遂案嫌犯求處重刑(地區治安案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1-10
  • 資料點閱次數:1819
一名有公共危險前科,曾被判刑七個月的臺籍工人,今年一月在安民村軍事檢察署旁空地強制性侵婦女未遂,經警方緝獲之後,日前被金門地檢署起訴,求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 這起性侵未遂事件,發生於今年一月二十二日下午五時。當時,「色狼」騎乘機車由金寧鄉要返回位在金湖鎮安民村的住處,見到正在散步的獨行婦女,就對她進行強制性侵,過程中導致被害人受傷;被害婦女先假意順服歹徒,再伺機逃回家中,然後向警方報案,最後由金湖分局派員緝拿歹徒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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