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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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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案多地檢署﹕取締重點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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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地檢署統計今年1、2月新收偵查案件,當中有38件是違背安全駕駛罪,佔全部案件的16%,日昨檢察長姜貴昌在該署辦理的「酒後駕車預防再犯暨法治生命教育課程」中強調,酒駕害人害己,更會因此觸犯刑法的公共危險罪,酒駕案件為政府機關執法取締重點,提醒民眾酒後不開車,並杜絕僥倖心態,以確保用路人的安全。  金門地檢署為了增加受緩起訴處分人勿酒後駕車法治觀念及酒癮治療動機,於日昨下午結合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福建金門分會、金門縣榮譽觀護人協進會共同舉辦「酒後駕車預防再犯暨法治生命教育課程」,共計有受緩起訴處分人約30人參與,透過課程的學習以加強酒後駕車再犯之預防。 課程中金門地檢署邀請到衛生福利部金門醫院身心科楊皓名醫師,從醫療觀點向參與課程之人宣導酒癮相關知識與危害及可求助的資源管道;另邀請金門縣警察局秘書室主任黃維章針對交通案件相關法律知識及處理方式提供法律觀點的宣導;而在課程中場並播放脊髓損傷宣導短片,期盼從法治、醫療及生命教育三方面著手以輔導酒醉駕車之人勿再觸犯相同案件,以達到減少酒駕案件發生的情形。  金門地檢署檢察長姜貴昌於活動中表示,金門地檢署今年1、2月新收偵查案件中,就有38件是違背安全駕駛罪,佔全部案件16%,比例相當高。 他說,飲酒固然為金門地區傳統文化,但酒駕案件為政府機關執法取締重點,酒駕不但害人又害己,更會因此觸犯刑法第185條之3的公共危險罪,因而致人於死或重傷之處罰刑度,最高分別可處十年及七年有期徒刑,提醒參加課程之人勿抱持著只有一次的僥倖心態,希望藉由本次課程從教育著手,避免酒駕再犯,確保居民用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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