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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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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 113年第1次三等書記官約僱職務代理人甄選錄取名單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8-05
  • 資料點閱次數:2724
  1. 正取:石○鈴、備取:陳○菲。
  2. 有關報到事宜,另案通知辦理;備取資格自公告日起3個月內有效,期限屆滿仍未獲通知遞補者,則失其效力,不得要求進用。
  3. 倘事後查有資格不符或證明文件虛偽不實者,縱因甄選前未能察覺而錄取,仍應予無條件取消錄取資格或解僱,並追究當事人相關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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