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參加人員:1.李○惠 2.李○鶯
二、面試日期:113年6月27日(星期四)上午10時。
三、面試地點:本署2樓戰情室。
備註:應試人員請依上述公告面試時間前10分鐘至本署法警室報到,逾時不予受理,報到時並務必攜帶身分證件以備查驗,未攜帶者證件者不得參加甄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