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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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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地檢偵辦邵姓男子違反國家安全法等案件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5年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8-11
  • 資料點閱次數:481

本署11110月間起訴前記者邵姓男子違反國家全安法、銀行法一案,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業已審理終結,並於今日上午宣判。福建金門地方法院判決認定邵姓男子確有吸收向姓上校軍官等人為境外敵對勢力發展組織,違反國家安全法,以及非法從事地下匯兌違反銀行法之犯行;就國安法部分判處邵姓男子有期徒刑12年、就銀行法部分則判處邵姓男子有期徒刑5年,合併定應執行刑15年,另外犯罪所得計新臺幣254萬元、人民幣18萬元均沒收之。

    國家安全是整個社會穩定以及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基石,本署也藉此呼籲民眾必須明確認知:境外敵對勢力經常會以各種偽裝形式對社會各階層進行滲透、分化、探取我國重要情報、竊取我國核心關鍵技術,甚至進而吸收國軍軍官或社會重要人士為其所用。民眾如有發現疑似犯行,請立刻向檢察機關或國安單位舉報,檢察機關將會秉持毋枉毋縱精神,積極查辦危害國家安全犯行,一起守護國家免於境外敵對勢力的攻擊和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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