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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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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駕駛甄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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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12-08-07
  • 資料點閱次數:203

主旨:本署現有駕駛缺額1名(出缺日為11291日),請惠予協助徵求貴機關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如有意願調任本署服務者,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參加旨揭甄選者需為中央機關所屬各機關、學校之現職人員。
二、有意願移撥者,請於112814日前以掛號方式(郵戳為憑)郵寄或專人送至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178號,「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收」封面並請註明「參加駕駛甄選」;經本署書面審查合格,另行通知面試徵選,擇優錄取,逾期、資格不符、非中央機關現職人員者,恕不受理。
三、薪資待遇依技工(駕駛)工友工餉薪點表、專業加給技工(駕駛)、地域加給表支給,月支報酬新台幣39,890~51,341元。
四、應備文件如下:
(一)甄選履歷表(如附表)。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三)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1份。
(四)證照(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正反面影本1份。
(五)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影本各1份。
(六)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正本1份。
五、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規定辦理移撥手續,並依通知日期到職任用;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詳情可至本署全球資訊網電子公布欄或「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公告內容。
六、檢附徵選簡章及報名履歷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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