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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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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保金門分會慰問重傷害案件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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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08-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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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長張金塗在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金門分會主任委員顏達仁、委員翁廷為、楊振添及執行秘書孫國粹陪同下,於22日上午連袂赴金湖鎮訪視慰問重傷害案件之洪姓被害人與家屬,並致送慰問金。

 

 洪姓被害人與林姓加害人間因細故發生口角爭執,遭林姓加害人徒手毆擊其身體及頭部,使洪姓被害人受有顱內硬腦膜下出血等傷害,且因此造成語言障礙、身體右側癱瘓及左下肢無力等重傷害狀況,導致洪姓被害人目前無法自理其生活且經濟陷入困頓。

 

 張檢察長一行對於因犯罪行為致重傷之被害人及其家屬表達關懷之意,並向被害人之兄長說明後續所面臨訴訟之法律程序,訴說本分會可協助之法律事項、法律諮詢及相關的服務內容供參考,以便協助家屬能夠尋法律途徑獲得應有之賠償。本分會並留下宣導摺頁、服務項目簡介與名片,請案家有任何問題時致電本會。

 

 顏主任委員向家屬表示,因犯罪行為被害而重傷者,其被害人可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之種類與金額包括:因被害人受傷所支出之醫療費,最高金額不得逾新臺幣四十萬元;受重傷之被害人所喪失或減少之勞動能力或增加之生活上需要,最高金額不得逾新臺幣一百萬元;因被害人重傷至心靈遭受痛苦之精神慰撫金,最高金額不得逾新臺幣四十萬元,若案家有此需求,可由本分會協助案家向金門地檢署提出申請。

 

 張檢察長特別指出,因犯罪被害人保護法新修正,使得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服務對象除原有的因犯罪行為死亡者之遺屬或受重傷的被害人外,亦將性侵害、家庭暴力與人口販運犯罪、兒童及少年,以及大陸地區、港澳與外國籍配偶或勞工等類被害人,一併納入保護範圍。

 

 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係受法務部監督,全國地方法院檢察署皆有設立分會,免費提供被害家屬服務與協助,主要提供受保護人犯罪被害補償金申請、訪視慰問、心理輔導、就學資助、法律協助、緊急資助等服務。

 

 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金門分會服務宗旨為「保護心 關懷情」,秉持人溺己溺精神,有關犯罪被害人保護之相關問題,歡迎聯絡保護專線:082-373735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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