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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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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摸一把,吃上官司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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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摸一把,吃上官司

一、案例事實

小張是個上班族,平常安分守己努力工作。他每天騎摩托車上下班的途中會經過一所大學,單身的小張,每次路過時,總是特意騎慢點,看看年輕的大學女生,有幾次還差點因此摔車。有天下班時小張又騎車經過校園附近,看到大學生小茹一個人獨自行走著。小張看著小如的曼妙有緻、曲線玲瓏的背影,終於氣血賁張、忍耐不住,他緩緩騎車到小茹身後,見四下無人,趁著小茹反應不及,摸了她屁股一把。隨即加速離去,以為這樣便能逍遙法外。

小茹楞了一下,才從驚惶恐懼中反應過來,馬上大聲叫喊色狼,碰巧前方有警員巡邏車經過,聞生立即追趕小張,並將小張逮捕。請問,小張觸犯何種法律?

 

二、法律解析

在台灣的女性朋友,有人可能親身遇過,或是至少聽過色狼趁人不備「偷襲」的故事。例如之前有則「襲胸之狼」的新聞,色狼騎車悄悄從後接近單獨行走的女生,趁她不及反抗襲胸之後就揚長而去。而試問,在遇到這樣的情況時,法律有什麼規定來制裁那些惡狼呢?

依據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金。」所以,趁人來不及抗拒,而去親吻、擁抱、觸摸臀部、胸部這些行為,依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都是有刑事責任的。畢竟,碰觸隱私部位的性騷擾行為對他人造成的傷害,又遠遠大過言語上的性騷擾。

本案例中,小張一時控制不住,從後面摸了小茹一把,這樣一個小小的動作,依法最重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過去從沒有前科的小張,因為一時無法自制,而惹上刑責,實在是得不償失。所以,蠢蠢欲動的大野狼們,現在可要當心了,可千萬不要一時控制不住,觸犯法網。另一方面,不幸遭到性騷擾的女性,在遇到亂伸魔掌的色狼的時候,千萬不要自認倒楣了事,而要勇敢的尋求附近的救援,使色狼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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