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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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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通知你「信用卡被盜刷」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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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10-04-09
  • 資料點閱次數:2071

電話通知你「信用卡被盜刷」了,怎麼辦?

 

一、案例事實: 

大龍與小虎自從踏入社會後一直找不到好的工作,2 人經過一番促膝長談後,決定共組詐騙集團從事無本的生意。於是,先由大龍在某報紙上刊登緊急收購行動電話門號及帳戶的廣告,再分別以2000元、2500元的價格,向阿幸買了一個某電訊公司的門號,向阿福買了一本某銀行的帳戶(包括存摺、提款卡、密碼及私章),準備作為日後犯罪時,用來逃避警方查緝及供作洗錢之用。

過後不久的一個晚上,大龍就以收購來的行動電話門號隨機撥打某一電話號碼,接通後,冒充是某某派出所的「賈警員」,對接電話的鐵雄假稱鐵雄的信用卡被盜刷,警方已查獲嫌犯,要求鐵雄立刻打他所提供的電話做進一步確認查證,鐵雄在慌亂中不疑有他,就依照指示撥打給小虎所冒充的「胡科長」,「胡科長」再要求鐵雄儘快到附近的自動櫃員機依照指示操作以整理存簿,鐵雄信以為真,急忙前往住處附近的某銀行提款,並依照小虎的指示,循序輸入各項的按鍵。翌日上午,鐵雄查覺有異,隨即前往開戶銀行查詢帳戶餘額,發現存款已短少10萬元,才知道被騙了。

 

請問:以上大龍、小虎、阿幸及阿福等人之行為,有無觸犯何項法律規定?

 

二、法律解析:

根據刑事局分析,全國各地的詐騙案件中,以電話詐騙案4 1423件,佔54%最高,次為手機簡訊詐財3 1966件,佔42%。而詐欺內容,則以假借信用卡被盜刷的4 39件,佔51%最多,其次是中獎通知7333件,佔10%,再次為假綁架真詐財7272件,佔9%,假借郵件招領5160件和假退稅真詐財5103件,則各佔7%

民眾若接到可疑電話,可以撥打警方「165 反詐欺專線」查證,但這個詐騙訊息電話查證管道,近來也曾遭到歹徒冒用詐騙。警政署特別指出,「165」專線絕對不會以「語音電話」聯絡民眾,故民眾接到類似電話,一定要保持冷靜,並把握「冷靜」、「查證」、「報警」三項反詐騙原則,千萬不可在電話中,依歹徒詢問而留下任何個人資料,更不可依據不明來電所留電話進行查證,以免誤入歹徒所設陷阱而受騙上當。

在本案例中,大龍與小虎詐騙他人的行為,已該當刑法第339 條第1 項之構成要件,應成立該條項之詐欺取財罪,依法可處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1 千元以下之罰金。而阿幸及阿福二人將自己的帳戶販售給他人作為詐騙他人犯罪的工具,這樣的行為,也已該當刑法第30條第1 項、第339 條第1 項之構成要件,應成立該條項之幫助詐欺取財罪,同樣依法可處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1 千元以下之罰金,但因他們2 人並未實際從事詐騙之行為,故只成立幫助犯,其刑度依法得按正犯的刑度予以減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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