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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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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地檢署辦理109年修復式司法志工教育訓練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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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6.19 修復司法志工訓練(張檢察長云綺右5)

金門地檢署為有效結合社會資源持續推展司法保護業務,109年6月19日於本署5樓會議室,辦理109年修復式司法志工教育訓練,認識修復式司法是用另一個角度來落實犯罪防治-讓被害人成為訴訟的主體而非客體,並透過對話真正走出傷痛;讓加害人認知其罪行造成的傷害,真誠地認錯悔改、承擔責任,減少將來再犯罪的可能。

修復式司法是讓與犯罪事件有關的當事人透過對話說出自己感受,修復犯罪造成的傷害,並共同處理犯罪後果的過程。金門地檢署張檢察長云綺於致詞中表示,本署推動修復式司法方案迄1095月底止共執行11件,7件進入修復式會議對話,有4件達成協議,希望藉由修復式司法理念的推展,化解加害人與被害人的心結,除了傳統上只限於金錢賠償的方式外,也能進一步撫慰被害人心靈上的創傷,為金門地區帶來更多的祥和與安康。

本次訓練結合金門縣榮譽觀護人協進會、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金門分會、福建更生保護會三會志工及本署同仁共約60人參加,特地邀請法務部修復式司法促進者初、進階培訓課程講師廖怡婷律師為授課講師,讓參訓者從案例中了解修復式司法,期以深入淺出的基礎概念來認識修復式司法,藉由案例的解說將修復式司法的意旨顯露,並說明修復式司法實務運作模式。另外,也安排實務操作的演練技巧學習,讓理論可以實際操作。藉由本日的訓練能讓志工們增加對於修復式司法的認知,提升專業能力,使金門地檢署能持續推動修復式司法,以真正解決犯罪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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