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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季刊 徵稿辦法

  1. 立法院《國會季刊》為「臺灣人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資料庫」(TCI-HSS) 所收錄學術期刊,於每年3、6、9、12月定期發行。
  2. 舉凡國會制度、立法政策、憲政體制、行政管理、國際關係、財經發展、社會民生等範疇,均歡迎賜稿。
  3. 來稿議題內容宜包含與臺灣現況相關之國內政策分析或國外制度介紹,並且兼具實務探討和學術研析,俾有助提供作為立法委員質詢或政府施政之參考;其具有立法或修法建議者,更佳。
  4. 本刊全年徵稿,依來稿先後雙向匿名方式隨時送審,經初、複審程序後,遵照審查意見決定刊登與否。
  5. 來稿文幅以 1-5 萬字為度,請依學術論文規格撰寫,凡引用他人著作,應依著作權法規定明示出處,並加註釋及附列參考文獻。若為翻譯稿件需經原著者同意,並請註明出處及附寄原文。文稿內容如有違反著作權法及其他法令規定,責任自負。
  6. 來稿請用真實姓名,載明通信地址、電話、電子信箱、學經歷及服務單位名稱、職務。來稿如係一稿兩投,恕不刊登;本刊對來稿有權刪改,如不願刪改者,請事先說明。
  7. 來稿經刊登後,即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相關規定從優致送稿酬,並致贈當期季刊三冊。
  8. 來稿經本刊採用刊登,本刊享有在任何地點、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利用該著作之權利,並得再授權國家圖書館或其他資料庫業者進行重製、透過網路提供服務、授權用戶下載、列印、瀏覽,且不需因此支付任何費用。
  9. 各期內容及撰稿體例規範請參「立法院全球資訊網站」(http ://www.ly.gov.tw),點選「關於立法院」-「業務服務」-「出版品」-「秘書處出版品」-「國會季刊」。

來稿請寄:100220臺北市中山南路一號,《國會季刊》收,或逕投電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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