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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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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地檢署偵辦106年春節假提酒券案件最新進度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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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地檢署偵辦106年春節假提酒券案件最新進度

  本署楊舒雯檢察官偵辦行使偽造金門縣政府106年春節家戶配售酒提貨單(俗稱提酒券),詐取等價現金案件,指揮金門縣警察局、金城分局及金湖分局,於聲請羈押被告許○吉、許○祥、洪○棟等3人獲准後,持續深入追查,警方持本署拘票,於昨(2)日上午9時許,在金門縣金城鎮拘獲被告洪○旻,於同日上午11時20分許,在金門縣金城鎮後豐港民宿,拘獲被告蘇○慶、歐○鴻、陳○國等3人,又於後豐港產業道路拘獲被告楊○瑋、許○埕等2人,並搜索金門縣金城鎮1處。

  本署席時英檢察官及楊舒雯檢察官訊問被告洪○旻、陳○益、楊○瑋、蘇○慶、陳○國、歐○鴻、許○埕等7人,經比對卷內在押共犯供述、被害人指訴、監視器畫面等多項證據,認被告洪○旻、陳○益、楊○瑋、蘇○慶、陳○國、歐○鴻等6人涉犯刑法之行使偽造有價證券、詐欺等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在逃共犯之虞,於昨(2)日下午及晚間,分別向福建金門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均獲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法官裁定准予羈押並禁見,至於被告許○埕雖亦涉上開罪嫌重大,惟無羈押之必要,具保新臺幣3萬元。

  本署自前(105年12月31日)日假106春節提酒券流入市面以來,積極指揮偵辦,業已聲請羈押被告許○吉等9人獲准、具保被告許○埕1人,對在逃共犯實施境管措施,並將持續指揮警方追查在逃共犯及贓物流向,以維護金門地區之金融秩序、民眾權益及社會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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